命令:河北高等法院训令:第二五七号(中华民国十七年十月八日):令各县县长、大沽县佐(除天津津苑万全)、第一第二高等分院院长等:抄发民刑监狱各表清单及以前部令仰遵照由(附令单)
日期:1928-01-01
阅读数:9
【类型】期刊
【作者】邵修文,王泳
【刊名】河北省政府公报
【关键词】 命令:河北高等法院训令:第二五七号(中华民国十七年十月八日):令各县县长、大沽县佐(除天津津苑万全)、第一第二高等分院院长等:抄发民刑监狱各表清单及以前部令仰遵照由(附令单)
【页码】11-14,8
【年份】1928
【期号】第71期
【摘要】
【全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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