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大港港埠土地应归国有(筹委会呈铁交两部转行政院饬冀省府令知乐昌两县办理)
日期:193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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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期刊
【作者】
【刊名】地政月刊
【关键词】 北方大港港埠土地应归国有(筹委会呈铁交两部转行政院饬冀省府令知乐昌两县办理)
【页码】1162-1163
【年份】1933
【期号】第8期
【摘要】
【全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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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大港港埠土地应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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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铁两部积极筹建东北两大港
- 指令:国民政府指令:第三八六七号(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令行政院:呈据交通铁道两部会同呈请铸发东方北方两大港筹备委员会关防小章转呈鉴核饬局铸发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