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令:交通部训令:设考字第一九二七号(卅七年六月十八日):令塘沽新港工程局:中央设计局及考委会未审复案件暂由主管院处理
日期:1948-01-01
阅读数:3
【类型】期刊
【作者】俞大维
【刊名】新港公报
【关键词】 部令:交通部训令:设考字第一九二七号(卅七年六月十八日):令塘沽新港工程局:中央设计局及考委会未审复案件暂由主管院处理
【页码】2
【年份】1948
【期号】第26期
【摘要】
【全文】 全文
相关搜索
- 交通部训令:诉字第三二号(三十七年七月十日):令塘沽新港工程局:奉院令加强诉愿案件之处理提示四点
- 交通部训令:参字第六八二号(民国卅六年十二月廿七日):令塘沽新港工程局:奉行政院令知各行政官署今後对於关系人民权利案件之处理在全部事实未调查明确前不得率尔处分等因令仰知照并转饬所属一体知照由
- 部令:交通部训令:秘字第七三八号(卅七年十月八日):令塘沽新港工程局:各级主管及承人员对於交办或签复呈复文件应随到随办不得稽延
- 部令:交通部训令:部人二字第一三七五三号(民国卅七年六月三日):令塘沽新港工程局:梁慰钊永不叙用(附表)
- 部令:交通部训令:财字第○七二三号(卅七年六月五日):令塘沽新港工程局:修正“各行局库收存公款移转央行办法”
- 部令:交通部训令:人一字第一三六九九号(民国卅七年六月十七日):令塘沽新港工程局:台湾与省外人才交流可径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