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命令:训令:山东省政府训令:建副水字第三○号(二十五年四月一日):令胶县、卽墨县政府:据整理大沽河工程委员会呈报结束情形兹抄发占地赔款清册及护堤办法仰遵照由

日期:1936-01-01 阅读数:9

【类型】期刊

【作者】韩复榘,张鸿烈

【刊名】山东省政府公报

【关键词】 本省命令:训令:山东省政府训令:建副水字第三○号(二十五年四月一日):令胶县、卽墨县政府:据整理大沽河工程委员会呈报结束情形兹抄发占地赔款清册及护堤办法仰遵照由

【页码】41-44,6

【年份】1936

【期号】第384期

【摘要】

【全文全文

相关搜索